李誡
- 拼音lǐ jiè
- 注音ㄌ一ˇ ㄐ一ㄝ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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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解釋
⒈ ?北宋建筑家。字明仲,鄭州管城(今河南鄭州)人。曾任主管營繕的將作少監(jiān)、將作監(jiān)等職。主持過五王邸、辟雍、尚書省、龍德宮等建筑工程。著有《營造法式》(三十四卷),是中國古代完整的建筑專著之一,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。
李誡的單字解釋
漢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筆畫 | 意思解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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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 | lǐ | 木 | 7畫 | 基本字義 李 lǐ(ㄌ一ˇ) ⒈ ?落葉小喬木,果實稱“李子”,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,后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)。投桃報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為人只要忠誠、正直一定會感動別人)。 ⒉ ?姓。 ⒊ ?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稱。 異體字 ? 造字法 會意:從木、從子 English plum; judge; surname |
誡 | jiè | 讠 | 9畫 | 基本字義 誡(誡) jiè(ㄐ一ㄝˋ) ⒈ ?警告,勸人警惕:告誡。 ⒉ ?文告。 ⒊ ?文體名:誡敕。 異體字 誡 ? 漢英互譯 commandment、warn 造字法 形聲:從讠、戒聲 English warn, admonish; warning |
李誡的近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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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誡的反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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