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名法
- 拼音èr míng fǎ
- 注音ㄦˋ ㄇ一ㄥˊ ㄈㄚˇ
- 詞性暫無詞性信息
- 組合暫無組合信息
詞語解釋
⒈ ?又稱“雙名命名制”。用兩個拉丁化名詞構成動物、植物和微生物每一物種的名稱。由林耐所創(chuàng)立。第一個名詞代表屬名,第二個名詞代表種名,后面還附有定名人的姓名。
國語辭典
二名法[ èr míng fǎ ]
⒈ ?于一群事物中,先就某屬性分為有此屬性與無此屬性二類。再就另一屬性的有無,將已分者再分為二,如此逐層分類的方法,稱為「二名法」。
英語binomial nomenclature (taxonomy)?, same as 雙名法|雙名法[shuang1 ming2 fa3]
二名法的單字解釋
漢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筆畫 | 意思解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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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| míng | 口 | 6畫 | 基本字義 名 míng(ㄇ一ㄥˊ) ⒈ ?人或事物的稱謂:名字。名氏。名姓。名義。名分( fèn )。名堂。名落孫山。名存實亡。 ⒉ ?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名為羅敷”。 ⒊ ?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(jù)的稱號:這些人以“辦學”為名,行騙錢之實。 ⒋ ?叫出,說出:不可名狀。 ⒌ ?聲譽:名譽。名聲。名優(yōu)(a.出名的,優(yōu)良的;b.名伶)。名噪一時。名過其實。 ⒍ ?有聲譽的,大家都知道的:名人。名士。名師。名將( jiàng )。名醫(yī)。名著。名流 |
法 | fǎ | 氵 | 8畫 | 基本字義 法 fǎ(ㄈㄚˇ) ⒈ ?體現(xiàn)統(tǒng)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(guī)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(guī)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,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 ⒉ ?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法。手法。寫法。 ⒊ ?仿效:效法。 |
二 | èr | 二 | 2畫 | 基本字義 二 èr(ㄦˋ) ⒈ ?數(shù)名:一加一(在鈔票和單據(jù)上常用大寫“貳”代)。 ⒉ ?雙,比:獨一無二。 ⒊ ?兩樣,別的:二話。不二價。 異體字 弍 貳 漢英互譯 twain、two 相關字詞 兩 造字法 指事 English two; twice |
二名法的近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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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名法的反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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