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稅法
- 拼音liǎng shuì fǎ
- 注音ㄌ一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
- 繁體兩稅法
- 詞性暫無詞性信息
- 組合暫無組合信息
詞語解釋
兩稅法[ liǎng shuì fǎ ]
⒈ ?唐德宗·建中年間開始實(shí)行的新賦稅法。因稅分夏秋兩季繳納,故稱。兩稅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葉田賦制度的基礎(chǔ)。
引證解釋
⒈ ?唐德宗 建中 年間開始實(shí)行的新賦稅法。因稅分夏秋兩季繳納,故稱。兩稅法是 唐 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葉田賦制度的基礎(chǔ)。
引《新唐書·楊炎傳》:“炎 疾其敝,乃請為‘兩稅法’,以一其制。凡百役之費(fèi),一錢之?dāng)?,先度其?shù)而賦於人,量出制入。戶無主客,以見居為簿;人無丁中,以貧富為差。不居處而行商者,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,度所取與居者均,使無僥利。居人之稅,秋夏兩入之,俗有不便者三之。其租、庸、雜役悉省,而丁額不廢。其田畝之稅,率以 大歷 十四年墾田之?dāng)?shù)為準(zhǔn),而均收之,夏稅盡六月,秋稅盡十一月,歲終以戶賦增失進(jìn)退長吏,而尚書度支總焉?!?br />亦省稱“兩稅”。 唐 白居易 《重賦》詩:“國家定兩稅,本意在憂人?!?br />《新唐書·德宗紀(jì)》:“﹝ 建中 元年﹞二月丙申,初定兩稅?!?br />宋 蘇軾 《策別十五》:“自兩稅之興,因地之廣狹瘠腴而制賦,因賦之多少而制役,其初蓋甚均也。”
梁啟超 《<變法通議>自序》:“故夫變者,古今之公理也。貢助之法,變?yōu)樽庥拐{(diào),租庸調(diào)變?yōu)閮啥?,兩稅變?yōu)橐粭l鞭?!?/span>
國語辭典
兩稅法[ liǎng shuì fǎ ]
⒈ ?唐德宗時,宰相楊炎創(chuàng)立的一種稅法。按人民貧富及擁有田畝的數(shù)目,分等級課稅,每年依夏、秋兩季用錢編納,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調(diào)法。
兩稅法的單字解釋
漢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筆畫 | 意思解釋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稅 | shuì | 禾 | 12畫 | 基本字義 稅 shuì(ㄕㄨㄟˋ) ⒈ ?國家向企業(yè)或集體、個人征收的貨幣或?qū)嵨铮憾愂?。稅額。稅款。稅率。稅法。稅制。稅務(wù)。 ⒉ ?姓。 異體字 稅 漢英互譯 tax、duty、geld 造字法 形聲:從禾、兌聲 English taxes |
兩 | liǎng | 一 | 7畫 | 基本字義 兩(兩) liǎng(ㄌ一ㄤˇ) ⒈ ?數(shù)目,二。一般用于量詞和“個、半、千、萬、億”前:兩個黃鸝。兩本書。 ⒉ ?雙方:兩可。兩邊。兩便(客套用語,彼此方便)。兩旁。兩側(cè)。兩袖清風(fēng)。兩敗俱傷。 ⒊ ?中國市制重量單位:十兩(一市斤。舊制為十六兩一市斤)。半斤八兩(喻彼此一樣,不相上下,含貶義)。 ⒋ ?表示不定數(shù)目:兩下子。兩著兒( zhāor )。 異體字 兩 両 ? 漢英互譯 liang、tael、twain 造字法 象形 English two, both, pair, co |
法 | fǎ | 氵 | 8畫 | 基本字義 法 fǎ(ㄈㄚˇ) ⒈ ?體現(xiàn)統(tǒng)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(guī)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(guī)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(jì)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(dú)立參與民事活動,享有民事權(quán)利和承擔(dān)法律義務(wù)的社會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 ⒉ ?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(shè)法。手法。寫法。 ⒊ ?仿效:效法。 |
兩稅法的近義詞
- 暫無近義詞信息
兩稅法的反義詞
- 暫無反義詞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