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
- 拼音pàn sī
- 注音ㄆㄢˋ 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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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組合暫無組合信息
詞語解釋
判司[ pàn sī ]
⒈ ?古代官名。唐代節(jié)度使、州郡長官的僚屬,分別掌管批判文牘等事務。亦用以稱州郡佐吏。
引證解釋
⒈ ?古代官名。 唐 代節(jié)度使、州郡長官的僚屬,分別掌管批判文牘等事務。亦用以稱州郡佐吏。
引《舊唐書·職官志一》:“鎮(zhèn)軍滿二萬人以上諸曹判司?!?br />唐 白居易 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懷》詩:“趁向 江陵 府,三年作判司?!?br />宋 陸游 《送子龍赴吉州掾》詩:“判司比 唐 時,猶幸免笞箠?!?/span>
國語辭典
判司[ pàn sī ]
⒈ ?職官名。唐朝節(jié)度使、州郡的僚屬,屬專司批判文牘的小官。
判司的單字解釋
漢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筆畫 | 意思解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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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 | sī | 口 | 5畫 | 基本字義 司 sī(ㄙ) ⒈ ?主管,操作:司法。司機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,為現(xiàn)在指南針的始祖)。司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;b.復姓)。司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,后為丞相;b.復姓)。司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軍務的長官;b.復姓)。司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獄、糾察的長官;b.復姓)。 ⒉ ?官署名稱:人事司。 ⒊ ?視察:司日月之長短。 ⒋ ?姓。 |
判 | pàn | 刂 | 7畫 | 基本字義 判 pàn(ㄆㄢˋ) ⒈ ?區(qū)別,分辨,斷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據(jù)。判讀(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)。判斷。 ⒉ ?分開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兩人。判若鴻溝。 ⒊ ?評定:裁判。談判。判卷子。 ⒋ ?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:判詞。判決。判案。 ⒌ ?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國唐、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,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 異體字 拚 牉 漢英互譯 decide、distinguish、judge、obvio |
判司的近義詞
- 暫無近義詞信息
判司的反義詞
- 暫無反義詞信息